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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中学杨柳校区2017年达川区城区户籍适龄少年
就读初中一年级入学登记公告 尊敬的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达川区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特向您告知初中入学登记相关事宜。 一、登记原则 达川区城区学校按“户籍结合居住地,划定区域,免试就近入学并结合学位统筹管理”原则进行招生。 二、登记条件 (一)登记对象 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盲、聋、弱智等残疾少年);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致的达川区城区户籍(指2017年6月20日前注册或迁入达川区翠屏和三里坪街道办事处);适龄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有达川区城区我校划定区域内合法产权房。 (二)登记要求 在我校划定的入学登记区域内常住户籍在达川区城区的适龄少年,登记时填写《2017年达川区城区户籍少年就读初中一年级登记表》,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位于城区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含政府提供给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廉租房、公租房)。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需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带有编码的房产证明原件。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房产(含政府提供给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廉租房、公租房)以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为准,期房或未实际居住房不作为登记住址;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与他人共同持有城区房屋产权的,其监护人房屋产权占有比例在50%以上(不含50%)才能作为片区房予以登记; (3)适龄少年小学六年级学籍证明; (4)适龄少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5)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但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现住地)不在同一区域,以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现住地)地址确定登记学校; (2)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包括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城区),但在城区有固定住房(取得合法房屋产权资格的自购房,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的,以其房产所在地确定登记学校。登记时出示能证明适龄少年与父母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等); (3)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需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带有编码的无房证明原件),但适龄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与有城区房产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需提供同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且三代居住在同一住房(提供由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以适龄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确定登记学校(同时需提供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同一套房产只能解决一名城区户籍少年入学(双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例外); (4)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产权房或无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需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带有编码的无房证明原件)而租房(需提供有效的租房合同等)居住的,按相对就近原则到金华学校、城南学校、达县职中初中部登记;原则上同一套房产只能解决一名城区户籍少年入学(双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例外); (5)城区户籍拆迁户子女入学,需持区征拆局(或原区拆迁办)的拆迁合同、协议书或安置卡及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到划片登记学校另册登记。经区教科局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位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到就读学校。 各登记学校要保留登记人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区教科局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后,由登记学校退还登记人。 正式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2017年6月20日以后迁入的)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少年,不再属于划片招生辖区内学生,由区教科局统一安排登记并根据登记情况和学位数量统筹安排入学。各招生学校发放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后迁入的,区教科局原则上不再受理安排学位。 三、登记范围 本登记点为达川区城区户籍适龄少年入学达州中学杨柳校区登记点,负责登记划定区域:【达州中学杨柳校区:一品南庭(不含一品南庭楼盘)—东环南路—文兴街—民乐街南庭春天路口(不含南庭春天楼盘)—汉兴街(二号干道)—健身路—泰宁路636、567号(坎下);杨柳社区、骑龙社区及达川中学招生范围以外的叶家湾社区其他区域】。 四、招生时间安排 (一)6月21日至24日,适龄少年持相关材料到达州中学杨柳校区登记。登记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7月2—4日,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张榜公示经区教科局审核后的就读初中一年级新生名单。 (三)7月8、9日学校统一发放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并报名注册(逾期不得再办理由)。 (四)8月22日到校报到参加军训。 五、招生咨询电话 电话: 0818-2336345、0818-2672307。 四川省达州中学 2017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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