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达州中学2017年初中划片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和《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达川府办发〔2017〕80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达州中学初中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郭德波 李 健 副组长:李月全 何 渊 成 员:王 贤 潘远超 罗云海 卢 彦 李万平 王 伟 柏 亮 潘远权 刘 宇 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王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执行区教科局实际划定招生服务区域登记。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 三、招生对象 在我校划片区域内实际居住的达川区城区户籍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达川区城区户籍(指2017年6月20日前注册或迁入达川区翠屏和三里坪街道办事处)少年就读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程序 1.发布入学登记公告 发布《达州中学杨柳校区2017年达川区城区户籍适龄少年就读初中一年级入学登记公告》同时公布《达川区城区2017年初中入学登记区域》中本校的登记区域及登记区域示意图。 2.入学登记 常住户籍在达川区城区的适龄少年到划定的入学登记区域学校登记,登记时填写《2017年达川区城区户籍少年就读初中一年级登记表》,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位于城区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含政府提供给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廉租房、公租房)。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需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带有编码的房产证明原件。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房产(含政府提供给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廉租房、公租房)以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为准,期房或未实际居住房不作为登记住址;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与他人共同持有城区房屋产权的,其监护人房屋产权占有比例在50%以上(不含50%)才能作为片区房予以登记; (3)适龄少年小学六年级学籍证明; (4)适龄少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5)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但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现住地)不在同一区域,以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现住地)地址确定登记学校; (2)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包括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城区),但在城区有固定住房(取得合法房屋产权资格的自购房,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的,以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确定登记学校。登记时出示能证明适龄少年与父母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等); (3)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需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带有编码的无房证明原件),但适龄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与有城区房产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需提供同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且三代居住在同一住房(提供由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以适龄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确定登记学校(同时需提供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同一套房产只能解决一名城区户籍少年入学(双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例外); (4)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产权房或无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需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带有编码的无房证明原件)而租房(需提供有效的租房合同等)居住的,按相对就近原则到金华学校、城南学校、达县职中初中部登记;原则上同一套房产只能解决一名城区户籍少年入学(双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例外); (5)城区户籍拆迁户子女入学,需持区征拆局(或原区拆迁办)的拆迁合同、协议书或安置卡及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到划片登记学校另册登记。经区教科局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位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到就读学校。 达州中学保留登记人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区教科局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后,退还登记人。 3.资格审查 (1)学校组织专人对在本校报名登记的适龄少年进行资格审查。学校持《2017年达川区城区户籍少年就读初中一年级登记汇总表》到公安部门核查登记学生户籍信息,到房管部门核查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信息,并对少年居住信息进行入户调查确认,入户调查需保留图片(序号+姓名为文件名,文件内包含居住地楼房外观、门牌及适龄少年房间图片各一张)备查。 审查无误后,学校将《2017年达川区城区户籍少年就读初中一年级登记汇总表》及所有已登记学生的信息登记表报区教科局。 (2)区教科局审查小组将通过查看户口本、房产证原件,调取入户调查图片等方式进行核查。 (3)我校将区教科局审查后的2017年达川区城区户籍少年就读初中一年级新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新生入学 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并报名注册。 (二)特殊少年招生办法 1.达川区户籍的盲、聋、弱智等特殊适龄少年可到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随班就读,若无法随班就读的,可到达州市聋哑学校或达川区特殊教育学校(赵家镇)就读。 2.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港澳台胞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持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五、严肃招生纪律 (一)严禁违规招生,不得弄虚作假。 (二)严控招生计划,严格学籍管理。 (三)切实转变作风,实行首问责任。 学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和解释工作,要服务家长,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到位,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六、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 电话: 0818-2336345、0818-2672307; 四川省达州中学 2017年6月14日
上一篇:达州中学杨柳校区2017年城区户籍适龄少年 就读初一入学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