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FD-2016-012
达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达市府发〔2016〕7 号
达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已经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 9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已经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 9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