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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中学教职工请销假文件
2016-05-31 12:48:54   来源:    点击:

 
 
四川省达州中学
转发达州市达川区教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
教职工请销假行为的通知
 
达州中学发〔2016〕2号

 
各处室、各年级组: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假管理,保障教职工休假权利,现将《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销假行为的通知》(达川教发〔2014〕64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文件并结合学校如下要求严格执行。
一、时限及审批
1、教师。凡连续请假时间在1天(含1天)以内的,由当事人填写《达州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年级组长核实并签证后,报学校党委副书记审核批准;凡连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上10天(含10天)以内的,由当事人填写《达州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年级组长核实并签证后,报校长审核批准;凡连续请假时间在10天以上的,由当事人《达川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年级组长核实并签证,校长签署意见明确起止时限后,报教科局政工股审核批准。
2、职工。凡连续请假时间在1天(含1天)以内的,由当事人填写《达州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所在处室负责人核实并签证后,报学校党委副书记审核批准;凡连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上10天(含10天)以内的,由当事人填写《达州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所在处室负责人核实并签证后,报校长审核批准;凡连续请假时间在10天以上的,由当事人填写《达川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所在处室负责人核实并签证,校长签署意见明确起止时限后,报教育局政工股审核批准。
3、干部。所有干部请假必须报校长审批。
所有请假必须先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审核批准后由当事人将《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交学校办公室留存。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电话或短信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请假期满,应当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二、补充说明
    按照2016年1月22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取消晚婚晚育假。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育假、护理假不区分孩次,合法生育均同等享受。
 
四川省达州中学
2016年2月20日
 
 





请销假文件:

1、
达川区教育局文件.pdf

2、达州中学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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